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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各位大大好  小第有氣喘因病停役的問題求助!!|

作者:smallmingblo|積分:4|金幣:5元| 註冊:2011-04-09 發表: 2011-05-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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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學長好:
先說說我的情況.小弟本身有氣喘.在今年一月有兩次急性發作去了板橋縣立醫院急診.

一次只吸藥(會噴白煙的)好了就離開.第二次醫生建議住院    但因為工作關係跟醫生說不行住院  

也是吸完就離開.後來去了門診安排我做檢查   氣喘激發測驗是證明有氣喘的  但肺功能正常 .

後來有請醫生幫我開診斷證明書內容如下:

診斷:   氣喘併急性發作.過敏性鼻炎

醫師囑言:病人因氣喘併急性發作於民國100年1月2日及100年1月30日於本院急診就診.

100年1月2日"急診就診理學檢查為瀰漫性喘鳴聲".民國100年2月9日.2月23及3月5日於本院門診就診.

2月9日廢功能檢查流量容積檢查正常.支氣喘擴張反應陽性.



接著在新訓時出去轉診也發作.剛好在桃園國軍總醫院就去急診.

新訓期間在桃園國軍總醫院有兩次急性發作並急診的發作紀錄.

當時沒驗退是因為以為下部隊會比較好.所以只請求醫生幫我開免技測.醫生也開了.

後來下部隊後發作頻率比以前高.只是都小喘.雖然隨身有帶吸的藥但擔心突然大喘壓不住怎麼辦.

因此想要辦因病停役.

於是又跑回桃園國軍總醫院作檢查及開證明.做了抽血.肺功能跟X光.結果肺功能正常

醫生說因病停役不是他負責(後來爬文已了解) 

還是請醫生開診斷證明書

桃園國軍總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內容如下:

病名:氣喘

醫師囑言:病人曾因"氣喘發作"於100-1-2    100-1-30兩次於新北市聯合醫院急診就診.

100-3-9及100-3-11本院急診求診."建議變更體位"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送去辦   會不會成功??

問題來了:

1.因病停役標準有兩項 第一項發作紀錄我已經有了.但是我沒有達到輕度肺功能障礙

2.國軍醫院已申請急診.門診及檢查報告的病歷.已影印好可去拿   請問因病停役需要這個嗎??


可以只用第一項最近一年及現役期間有發作2次以上辦理:因病停役"嗎??(不是免疫唷)

因為第二項輕度肺功能障礙我沒有達到

之前有把國軍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交給單位參一.但他說診斷書上只有寫建議變更體位.沒有寫比如"停役"之類字眼.

且我只有發作紀錄.肺功能檢查為正常.他叫我東西準備好了並評估過的機率大在拿給他.

我沒想過逃避兵役只想能不能轉替代役.在裡面真的滿折磨的.人少晚上要站夜哨是正常.但只要有小發作就等於不用睡了.

其他也不定時發作.不敢因為小喘就跟長官說.因為我們單位人少大家都忙人力吃緊.也怕小喘報的太頻繁

而招來異樣的眼光或以為我裝死.


謝謝看完的大大.文章很冗長.小弟很誠心請各位學長大大幫幫忙!!  三天後要回部隊了..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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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討論
GII 2011-05-25 19:57
1.符合一項就可以了,不用兩項都符合,而且停役只有要一次發作記錄就可以停役了
2.當然有用,要一併附上審核
3.其實這樣內容的診斷書已經足夠證明你可以辦理停役,因為變更體位依你現在下部隊當然是辦停役,但有些部隊就是這麼龜毛,就要看到那"建議停役"這四個字才肯幫你辦,之前遇到的幾個案例是都有自己回去請醫生修改,所以建議您也回去修改,避免參一還有長官刁難,還以為你在裝死呢!
4.其實你過關機率滿高的,因為你發作不止一次,且也有在國軍醫院的記錄,但建議你當兵滿120天再辦役,避免後續有回役的問題存在,(120天很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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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mingblo 2011-05-26 01:17
謝謝前輩的答覆.

那我明天回部隊就去辦了.

再請問一點 檢查資料跟病歷資料超過3個月還有效嗎??

超過120天要到6月30號 那我診斷書是5月17號開的還有效力??

最後再一次謝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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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I 2011-05-26 19:53
一般都是以三個月,所以建議更換三個月內的資料及診斷書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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