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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誰可以告訴我勞基法試用期的事情∼很急|

作者:opera|積分:1235|金幣:60元| 註冊:2004-07-01 發表: 2005-10-29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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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工作想離職
有聽說未滿試用期不用主管的簽核,只要有通知就可以離職了
到底有無考據阿∼∼∼很急,知道的幫我一下吧∼∼∼∼∼∼∼∼∼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10月29日 01時03分35秒 編輯過]


Facebook討論
gtbcjr 2005-10-30 01:01
所謂勞基法已經取消試用期是指只差在要不要付資遣費的問題!

除非在契約上有明定,簽了有時效的約,代表可能是契約工作或短期工作!
其約有具法律效力,對我們員工有什麼保障或是權益的損失呢,要看契約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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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已於八十六 年六月十二日修正,將原有「試用期間不得超過四十日」之規定刪除。

二、有關「試用期間」之規定已刪除,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之試用期,尚非法所不容,惟於該試用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十二、十六及十七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86 年 09 月 03 日(86) 台勞資二 字第 03558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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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與員工之間如仍有試用期之規定,不能泛指為違法(例如:試用期間以試用薪資敘薪,期滿則發給正式員工之薪資,並不違法)但是勞、健保、事病假、資遣等等均應與正式員工同。 


2資遣費只有選擇新制時有減少,但是並未取消! 

 
上班族正當防衛(上班族一定要看)

領完年終獎金之後,總有不少人想著「下一個老闆會更好」,興起一陣跳槽風,重新經歷試用期、正式聘任的過程。
可是很少人知道,由於現正處於法令的空窗期內,因此求職一族與新東家談福利時可要小心,別白白損失自己的權益。

很多公司在和求職者談僱用條件時,都會和員工談二套薪資;也就是說,公司承諾如果員工通過試用期的考驗,將視員工的表現調整。事實上,由於我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中早已取消試用期相關規定,因此,求職一族在和新東家談薪資與福利時,記得一律以「自己將成為正式員工」的立場來談條件!

簡單的說,如果員工沒有重大過失,可能只是新東家覺得不合適新公司的文化,希望員工另謀他就,那公司就必須先和員工溝通希望員工離開的決定,不能說辭退就辭退,即使該員工上班才1星期,公司也必須按照勞基法的規定,計算、發給資遣。

如果員工在工作上沒有重大過失,新東家只是覺得在工作能力不適任,那麼公司必須先盡一切努力、給與員工加強職能的訓練、或調整職務,必須在盡一切努力之後,才能動用資遣的手段。

同樣的,這種資遣不僅需要依勞基法的規定,事先預告、發資遣費,公司一方還須舉證,證明員工不適任;同時,也須給假讓員工能另行謀職,給假期間的薪資可是照算的哦!

為保障你的權利煩請將此mail傳給你的親朋好友,讓大家能有共識與認知,避免下個吃虧的人便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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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花你兩分鐘詳讀保障你的工作權

http://web.cla.gov.tw/trial/可以算算新制實施後你大概可領多少退金 !

參考資料
http://www.lawformosa.com/xmbnew/ 
這裡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10月30日 01時24分37秒 編輯過]

~*喜歡閱讀的人,不見得適合當文字編輯 愛喝咖啡的人,不見得適合開咖啡館 畢竟,享受成果和努力付出是兩回事*~
http://blog.xuite.net/pengchunju/gtbcjr
dong 2005-10-31 02:23
大部份公司都是想離職就離職吧!除非公司有自己規定工作滿幾年業務需交接
後才可離職等等....以我公司來講想離職直接告訴課長幾乎都ok....很好講話...
頂多問問為什麼想離職...大家心知肚明講講場面話....別搞的太難看就好


發言請注意內容尤其是單位現況與駐地

來自:動物園
職位:有架
感想:爛缺
ocean01 2005-11-03 00:10
opera:

你們公司的試用期是多久阿??三個月嗎??
我是不太懂有關勞基法那方面知識!!
但就我們公司規定是滿三個月,未滿一年者必須要在前十天提出離職申請,然後主管批准以後才能離職!!
我想你們公司應該也是有定那些離職手續吧??

ps:題外話:你們公司不是還不錯嗎??怎麼會這麼急著要離職??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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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ra 2005-11-03 18:38
其實最近發現我們部門一直被定的很慘
而且感覺不出來他們做的決策有什麼幫助
我也不喜歡主管他的作風
而且加上我師傅他辭職也發生過一些事情
我覺得主管不是很尊重我們負責的專業
或許是公司剛起步,但我覺得他已經當主管那麼久了
為什麼處理事情還那麼遜...
反正我也學了很多東西,待到十一月底交完新人我就要閃了
至少問心無愧了∼∼
您的服役期滿日期是: 2005年12月31日,依規定退伍生效日期為服役期滿的隔日

今天是2005年12月31日 ,是您入伍的第517天

距離退伍還有 0天, 也就是71056秒

恭喜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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