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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服勤單位有權力可以體罰嗎?|

作者:Shuay|積分:3|金幣:0元| 註冊:2007-06-03 發表: 2007-06-03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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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從成功嶺撥交到服勤單位後,服勤單位有權力可以體罰替代役男嗎?

我有查了法規,我知道服勤單位可以依下列條例處罰

第四條 役役男懲處種類如下:
一、罰站。
二、罰勤。
三、禁足。
四、申誡。
五、記過。
六、罰薪。
七、輔導教育。

罰站是合理的。
如果罰的是俯體挺身和交互蹲跳。
那我可以告那個罰的人嗎?

希望有知道的人可以回答一下,謝謝!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06月03日 23時05分44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06月03日 23時08分27秒 編輯過]


Facebook討論
vakuuk23 2007-06-07 16:52
你可以檢舉他,但是我個人建議不要,就當練身體吧。
何必呢?犯了錯他罰你只要在你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就算了吧,要是你真的要玩那麼大,首先你在當兵,這點你要先記住,再來需用單位可以不用跟你客氣,照規定來,到時候被送輔導教育你就來求他們我想你知道的。
再來服勤期間按照需用單位規定做是你到底犯了甚麼錯,他們規定合理嗎?等等的因素只要是合理你犯錯不要怪誰,是你不照遊戲規定走要犯規的,要是規定不合理請檢舉,不然我看你告他也是治標不治本,到時候吃虧一定是你,不要把自己當作還是學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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