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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以下是引用 hitomi 在 2005/7/8 下午 09:38:08 的發言: 還是要當耶
  只要另一個兄弟還在當兵,且還要半年以上退伍
  你就可以去申請戶籍地分發
  方便你就近照顧你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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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申請戶籍地分發要什麼時候提出申請?
 須具備什麼証明呢?
 謝謝
 您的服役期滿日期是: 2007年2月4日,依規定退伍生效日期為服役期滿的隔日
 
 今天是2005年8月28日 ,死老百姓的日子還有10天
 
 距離退伍還有 525天, 也就是45379783秒
 
 珍惜老百姓的時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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