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在體檢時本身有:右手腕有骨折(一年以上,但是神經有後遺症,醫生沒問)、氣喘(一年以上沒發作),醫生在檢查時也發現輕微心律不整跟心雜音,但是他確判了我常備乙等,沒幾個月後大學新生入學體檢體檢,報告書上檢查出有心律不整跟心雜音,今年畢業了,我可以重新申請複檢嗎?替代役機會大嗎?要如何申請,或者是當常備兵可以偏遠選擇地方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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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阿牛
2004-06-1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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