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申請專長資格服替代役標準作業程序|閱讀:3393次

作者:|出處:桃園縣込德市|更新時間: 2006年10月04日

兵役業務標準作業程序

辦理專長資格服替代役案件

壹、目的:依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辦理,期讓有專長常備役役男服務社

會之案件初步審查。

貳、相關法令及規定:依據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十八條至二十條。

參、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國民身份證。

三、印章。

四、申請役別之專長證照。

五、掛號回郵信封。

肆、內政部之公告文件參考:http://www.mmstop.net/bbs/down_view.asp?id=5

伍、名詞解釋:略。

陸、其它:申請人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由公所受理及初核,再自行郵寄內政部役政署復核。

柒、作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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