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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即日起至十五日受理|

作者:HGAME|積分:713|金幣:10元| 註冊:2005-04-28 發表: 2008-04-0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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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聞社記者曾子才台北三日電)台北市政府兵役處表示,九十七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自即日起至四月十五日下午五時止,於台北市各區公所受理申請,本次申請國內學歷役男部分,計有教育服務役、外交役(駐外單位)、體育役、公共行政役等一千二百卅八個名額;國外學歷役男部分計有社會役、教育服務役、文化服務役、觀光服務役、醫療役、外交役(國內單位)、環保役(水利維護)、消防役,全國共計三百五十個名額,有需要台北市民可洽詢北市各區公所,或直接上兵役處網站瀏覽相關資訊。


台北市兵役處表示,凡是民國七十八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的役男,且無緩徵、申請改判體位或延期徵集等事故原因的役男,得以「一般資格」提出申請;但對具備特定專長資格、志工資格或因家庭因素、宗教信仰因素之常備役體位或替代役體位者,得依其條件分別檢證申辦。


北市兵役處指出,替代役役期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不分役別一律提前十個月退役,替代役體位或因家庭因素申請服一般替代役役男之役期,與常備兵役役期(一年)相同,常備役體位申請服一般替代役者,役期較服常備兵長二個月。


北市兵役處強調,有意以專長(志工)資格申請的役男,均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於「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完成個人基本資料登錄及選服役別、機關及入營時段後,檢附回郵掛號信封併應備證明文件,按身分向相關單位驗畢相關資料,再將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內政部役政署,始完成申請手續。


北市兵役處說,申請國內學歷役男部分-請逕向現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申請;申請國外學歷役男部分-持國外學歷且尚未接受徵兵處理的已畢業(或應屆畢業)役男,於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郵寄內政部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廿一號),已返國並經徵兵處理者,應先向戶籍地區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後始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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