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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雄區的役男討論版看到的 因為前後問題回答的有點矛盾 不知道到底怎樣才對... 麻煩看的懂的大大解釋一下...到底69年次以前的停役後要不要回役... Q1: 停役後已收到報告書 判定為難以判定體位 需要什麼時候才能知道確定還需不需要服役    Ans:  發言者:高雄市政府兵役處 (2005/05/12)  蘇先生您好: 來函敬悉,謹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 難以判定體位須再次複檢,本市後備司令部會以正式公文告知日期、所需攜帶證件,並安排體檢醫院。 二、 您為69年次役男,停役後不論判定為何種體位都不必再回去當兵了。 Q2:您好...我於近日接到體檢判定書..上面為必須回停,但是,我在本留言板看見貴處回答他人(5月10日左右)..只要為69年次以前之役男,則病停後不論判定何種體位,均免回役...我為67年次..停役前亦已服兵役8個半月..體位判定為常備兵乙等..為何我必需回役..謝謝您的答覆..   Ans:  發言者:高雄市政府兵役處 (2005/07/27)  洪先生您好: 來函敬悉,謹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 您為68年次役男,停役後體位判定結果如屬替代役體位,則以補充兵列管,免予回役;體位判定為常備役體位,仍須回役。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8月01日 12時55分47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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