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入伍新兵於何種情形下可申請戶籍地分發?|閱讀:5454次

作者:|出處:|更新時間: 2003年09月22日
入伍新兵於何種情形下可申請戶籍地分發?

1.凡入伍之新兵,兄弟二人同時在營,均未在戶籍地服役,其中一人可申請戶籍地服役,檢具兄(弟)在外地服役證明、全戶戶籍謄本,於入伍後向新訓中心申請優先按戶籍地抽籤分發。 2.凡列為地方政府甲級生活貧困徵屬之役男,於入伍後檢具區公所核定在營軍人家屬貧困等級通知書及全戶戶籍謄本向新訓中心申請優先按戶籍抽籤分發。 3.於外島服役「因公死亡」常備兵,其兄(弟)入營後,檢具撫卹令、全戶戶籍謄本向新訓中心申請優先按戶籍地抽籤分發

PS.注意,這是在入伍的前幾天班長就會宣佈了,有符合其中之一者即可申請!請準備相關文件交給班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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