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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閉室走入歷史 國軍犯錯改集中上課|閱讀:1700次

2014-01-07 13:17:08|發佈: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站|出處:
【聯合報╱記者李昭安/台北報導】
 
國軍大變革,全台十八處禁閉室將走入歷史。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王天德昨在立法院答詢時說,國軍將修「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安排犯錯士官兵在各營區「悔過環境」集中上課,不再廿四小時拘束人身自由。

國防部法律司司長周志仁表示,俗話說「閉門思過」,但未來將不再「閉門」把違規士官兵關進房間內「思過」,只會「拘束不能離開營區」。

周志仁表示,義務役士兵役期縮短,改服四個月常備役,不可能實施悔過一整個月,不讓他們外出操課、訓練。研擬未來士兵即使受悔過懲罰,還是可與班隊一起正常操課。

陸軍下士洪仲丘猝死社會譁然,禁閉制度存廢問題浮上檯面,外界熱烈討論是否非得「限制人身自由」才能達懲戒目的;國防部去年曾暫時關閉全台十八處禁閉室,其中九處檢整設備後,去年十一月恢復運作,但至今未有違紀士官兵送禁閉。

國防部法規會上個月邀司法院、法務部代表討論修法問題,決議刪除限制人身自由規定,後續「悔過」執行辦法待討論;軍方正草擬相關修法內容,希望儘快送行政院法規會審查。

王天德表示,各營區將設「悔過環境」,讓違規士官兵在特定區域受悔過輔導,但不拘束人身自由;唯有侵犯他人安危者,才有獨立拘禁必要。

此外,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提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設「見義勇為」條款,軍人、外勞或一般民眾若被法院以外機關拘禁,且認為違反法律程序者,可以向法院聲請提審,拘禁機關必須於廿四小時內將人解送到地方法院審理。

新提審法原可保障軍人執行悔過處分時的申訴權利,避免類似洪仲丘的案子再發生。

未來軍方若刪除拘禁自由規定,將與此法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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