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SweetPotato
-- 時間:2011/10/27 上午 02:29:04
-- [求助]關於私章和攜帶物品問題
請問徵集令上的必帶物品上有提到要帶個人印章 1.請問印章不帶改用手寫簽名可以嗎?
其實是因為遺失了 好像也來不及重刻了
另外除了徵集令上提到的必帶物品外
2.還有哪些東西是一定要帶的?  (也就是說連新訓中心也不會發的)
個人我想要  [盡量輕裝 ] 報到 到新訓中心後再領新訓中心配發的東西或在營站購買生活日用品
3.另外我這樣帶零用金1000可以嗎?
共三個問題請解答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10月27日 02時30分08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10月27日 02時33分54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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